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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房子家裝簽訂合同常見“霸王”條款,這些您見過嗎?

瀏覽:76日期:2024-10-12 13:32:29

  為了讓自己的整個家裝過程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保障,肯定要在家裝之前,與裝修公司簽訂相應的家裝合同。新房子家裝簽訂合同常見“霸王”條款,如果沒有及時的發現,就容易在后期家裝過程中上當受騙。所以,在簽訂合同之前,有必要仔細認真審核。在此我愛裝修網就針對常見的“霸王”條款進行分享性介紹,不妨深入了解下。

新房子家裝簽訂合同常見“霸王”條款,這些您見過嗎?

  新房子家裝簽訂合同常見“霸王”條款,這些如果出現,一定要表示拒簽:

  1、保修期縮短

  在一些非正規的家裝合同中,保修期不明確或一般稱為一年或兩年。根據規定,住宅室內裝修和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,有防水要求的廚房、浴室和外墻為五年。未明確保修期或縮短保修期的,消費者應提出變更意見并協商。

  2、保修責任未寫明

  一些裝修公司單方面規定,如果消費者在幾天內不支付設計費用,將失去免費保修。根據規定,裝修方如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到工程款,可通過合法途徑辦理,但單方面聲明的“無免費保證”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建議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與裝修商協商并寫明相關事項,這樣在后期才可以更好的維權。

  3、惡意添加附加條件

  在相應的合同當中規定,業主在施工期間減少建設項目時,必須支付工程減免費,或者規定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權使用房屋。在施工過程中,受方要求減少施工設計的,應按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,并在簽訂合同前協商具體細則。施工方只在施工期間有裝修改造的權利,并沒有房屋的使用權。

  上述就是新房子家裝簽訂合同時常見的幾種“霸王”條款,如果大家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,出現了這些條款,但是有必要向裝修公司提出修改,也可以及時的表示拒簽。如果一旦簽訂,就會在后期家裝過程中處處有隱患,真正上當受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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